在北京方面的壓力下,香港官員正忙於通過一項被擱置已久的國家安全法,該法可能會對叛國、叛亂和勾結外部勢力者處以無期徒刑,這一嚴厲的懲罰旨在進一步遏制這個亞洲金融中心的異議聲音。
被稱為第23條立法的法律長期以來一直是香港公眾不滿的根源。香港是一個前英國殖民地,1997年回歸中國時曾被承諾享有一定的自由。現在,預計該法律將在未來數週以異乎尋常的速度頒佈。
長期以來,中共官員一直催促香港通過這項法律,最近幾天,他們似乎明確表達了此事的迫切性。據報導,香港最高領導人李家超在與一名負責香港事務的中國高級官員會晤後,縮短了在北京的訪問行程,返回香港,並放話「儘快」通過這項法律。香港立法會和李家超的內閣——行政會議匆忙舉行會議,討論該法律。
該法律的完整草案週五才首次公開,立法者已經開始審閱。它針對五種犯罪行為:叛國、叛亂、破壞活動、外部干涉、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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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這部法律對於彌補北京在2020年實施的現行國家安全法的空白是必要的,該法曾被用來鎮壓民主抗議活動,監禁反對派議員和活動人士。按照李家超的說法,香港面臨日益嚴重的國家安全威脅,其中包括來自美國和英國間諜機構的威脅。
批評人士表示,該法律將通過限制言論和抗議的權利,進一步扼殺這座擁有750萬人口的城市享有的自由,同時還會進一步削弱香港在與中國的「一國兩制」方案下獲得的自治權。
法律專家表示,對政府的批評現在可以被解釋為煽動叛亂,這種罪行最高可判處七年徒刑,如果涉及與「外部勢力」勾結,刑期則可增至10年。
「這部法律將對香港的人權和法治產生深遠影響,」喬治敦亞洲法律中心執行主任托馬斯·凱洛格說。「很明顯,政府正在繼續擴大國家安全工具包,以鎮壓政治對手。」
政府試圖表明,這項立法得到了廣泛接受,並指出給予了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期——基於一份僅籠統描述了該法律範圍的文件——官員們表示,收集到的意見顯示多為支持。
香港記者協會對該法可能對新聞自由造成的進一步限制表示了擔憂。
香港大律師公會曾建議,法律對煽動叛亂的定義應包括煽動暴力的意圖,並縮小罪行的範圍。但是,法律草案並未包含這樣的措辭。
凱洛格表示,政府制定該法律的速度表明,在諮詢期提出的擔憂不太可能得到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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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表明,政府並沒有真正打算認真聽取公眾意見,他們很可能從一開始就要落實計劃中的立法,」凱洛格說。
政府在2003年首次嘗試啟動第23條立法,但在數十萬民眾由於擔心該條款會限制公民自由而舉行大規模抗議活動後,政府退縮了。